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正文

关于成立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的决定

发布者: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员并成立教学督导工作组

一、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坚持原则,团结合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爱岗敬业,责任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4、教研室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在岗教师;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二、组织机构以及成员:

1、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

2、督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华定强 张 新 刘映霞 吕薇  李 航

罗 方 王亚奇 周林荣 韩 竹 周文娟 程巳益

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