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0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在担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汪某某、肖某某等6人赠送的礼金21万元、茅台酒44瓶。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付某、侯某某安排的宴请。肖振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贵州酒店集团工程信息部原部长刘海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刘海波在担任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省人防疏散指挥基地保障中心副主任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某、吴某某等6人赠送的礼金17万元、茅台酒18瓶、习酒(1988)6瓶、赖茅酒6瓶、汾酒6瓶、“和天下”等香烟14条。刘海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遵义市红花岗区医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刚搞特殊、违规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接送其上下班问题。2021年2月至4月,徐刚在担任红花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安排区医保局驾驶员杨某驾驶本单位应急保障车辆接送其上下班共计20次,涉及金额1000元。2021年9月,徐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黔东南州剑河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阳弘等4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欧阳弘在担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司法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违规发放公证案件提成奖励金、法律服务案件提成、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阅卷费、外宣信息稿件奖励金等各类津补贴共计145839元。2021年6月,欧阳弘与先后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秀勇、杨锋,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万秀成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贵阳市白云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副所长田洪彬对组织不忠诚、大操大办酒席问题。2020年6月,田洪彬为儿子操办婚宴,向区交通运输局书面报备婚宴29桌,实际设宴43桌。田洪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田洪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铜仁市万山区兆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成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8月22日至25日,时任广源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成双和部分职工及职工家属一行7人自驾前往广西桂林、北海等地旅游,随后通过虚构加班事实方式套取加班费1.36万元冲抵旅游开支。2021年8月,吴成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经过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整治成效显著,但高压态势下,一些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一些问题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纠治“四风”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抓常抓长、一严到底。通报的上述6起案例,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违规操办酒席,有的违规公款旅游,部分违纪行为次数多、金额大、延续时间长,是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典型,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教训十分惨痛。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和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坚决抵制一顿饭、一杯酒、一支烟等看似无关大雅的小事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永葆共产党人拒腐防变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力戒作风“小节论”“影响经济论”等错误观念和思想懈怠、疲劳厌战的不良倾向;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勇于向各类“四风”问题亮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微信转账、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虚假公函、虚列开支违规公款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要见微知著,注意发现奢华包装、天价烟茶等背后可能潜藏的“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从严监督、及时纠治。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无论职务高低,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严肃处置谁,绝不手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在从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可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让其付出更大代价、感到切肤之痛、做到知痛悔改,以铁的纪律维护铁的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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