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立制 民主决策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第四届团学代表二次会议纪实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在立德树人过程中,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法治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贯穿“三全育人”全过程,生动实践习近平“人民当家作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思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9:00,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在执文楼112教室召开第四届团学代表第二次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审议有关学生“操行评定、评优评先和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等六个文件,全过程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大会应到代表84人,实到代表67人(因公因事请假17人)。学院正处级组织员洪圣达同志出席会议。院学生会张鑫晶、黄俊、官圳治、周德燕、唐鑫同志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由辅导员曾义芳同志主持。
大会第一项:由洪圣达同志代表学院作《关于对“六个评选办法”征集和修改意见的说明》。
大会第二项:代表分级组讨论“六个评选办法”。共收到6条意见,涉及8个方面的问题。
大会第三项:对“六个办法”一一表决。在监票人黄俊、官训治,计票人周德燕、唐鑫同学的监督下,《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以61票赞成通过;《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办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分别以64票赞成通过;《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以66票全票通过;《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以67票全票通过。整个表决过程严肃认真、公正公开。最后,团学代表大会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得益于学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团总支、学生科、学生会的密切配合,大会有力地推进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法治进程。今后我院的学生工作,要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任务,立足新起点、新征程、新使命,不断以人才产出为导向,着力推进学院法制化教育进程,为学院与时俱进培育时代新人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撰稿:杨傲霜
拍摄:汪 志
初审:熊小娅
复审:洪圣达
终审:党会先